一名员工因与雇主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向法院提起诉讼。员工主张,由于缺乏书面合同,其在工作期间的权益未能得到充分保障,要求雇主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。雇主则辩称,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,但已有口头约定,且员工已实际工作并领取了工资,因此不应支付双倍工资。
律师指出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,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,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惩罚性规定。书面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依据。即使双方有口头约定,也不能取代书面合同的法律效力。此外,律师提醒,员工在发现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,应及时提出签订要求,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。法院审理此案后作出判决,认定雇主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违反了劳动法律规定。法院支持员工的诉讼请求,判决雇主支付双倍工资。
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:苏ICP备11005292号-9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