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律师事务所-免费法律咨询

咨询热线:

13160078589
欢迎咨询,微信同号

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

发布时间:2025/1/10 15:34:28    浏览量:7444

用人单位违反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,应当依照《劳动合同法》

第 47 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。
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 47 条规定: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,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。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按一年计算;不满六个月的,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。

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、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,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,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 12 年。


地址: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22楼

联系电话:13160078589

微 信 号:13160078589

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    备案证书号:苏ICP备11005292号-96